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探勘產業-IFRS 6

IFRS 6「礦產資源之探勘及評估」,係規定關於礦源之探勘及評估之財務報導;其並未對企業從事礦產儲備之探勘和評估之其他會計處理有所規範(例如企業取得法定探勘權利前之活動,或是探勘技術可行性與資源開採之商業價值可行性已被證實後之活動)。

退休福利計畫-IAS 26

依據IFRS編製退休福利計畫之財務報表,應符合IAS 26「退休福利計畫之會計處理與報導準則」之規定。

農業-IAS 41

農業活動係指在適當管理下,將生物資產(活性動植物)轉化、收成以供出售,或轉換為農產品(生物資產之收成品)或轉換成其他額外生物資產之生物轉化過程。

服務特許權協議-SIC 29 and IFRIC 12

對於政府將公眾事業交由私有或民營單位提供相關服務之特許協議,過去IFRS對此無準則予以規範,SIC 29「服務特許權協議:揭露」對此類交易提供之相關揭露規定,但未對此類交易之會計處理則予以規範,因此在2006年11月IFRIC發佈了針對服務特許權協議的解釋令,並釐清在IFRS下民營營運者之會計處理方式。

期中財務報導-IAS 34

IFRS並未要求企業須發佈期中財務報表。不過,許多國家都要求或建議企業應發佈期中財務報表,特別是公開發行公司。

現金流量表-IAS 7

現金流量表為主要財務報表之一(其餘為綜合淨利表與資產負債表)。其表達「現金和約當現金」按類別(即營業、投資和籌資)在特定期間內的產生及使用。其亦提供報表使用者於評估企業產生與運用現金之能力之基礎。

關係人交易揭露-IAS 24

企業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需於財務報表中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