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IFRS 的主要精神

IFRS的特點在於以原則為基礎,以及著重公平價值會計(本文轉載自資誠通訊-迎接國際會計準則時代的來臨

以原則為基礎

IFRS的制定係以原則為基礎,因此不會對每項會計處理列出詳細與明確的規定,而僅說明會計準則所要求之原則,該基本原則是將經營成果反映在財務報告上。

因此,企業必須遵照IFRS原則性的規定,自行選擇最能適切表達交易之經濟實質的會計政策,並一致採用,對此企業必須揭露更多資訊以協助投資人理解其會計處理的內容與基礎。

我們建議台灣企業在應用IFRS這個以原則為基礎的會計原則時,應適當改變過去仰賴主管機關提供明確應用指引的習慣,因為未來企業勢必將運用更多的專業判斷以發展與決定最能忠實表達交易經濟實質的會計政策。

著重公平價值會計

綜觀現行與未來IFRS之演變,有越來越多之資產與負債需要按公平價值認列與衡量,此外,針對特定資產與負債,企業亦可選擇使用公平價值評價,該特定資產與負債之相關未實現損益應列入綜合淨利(Comprehensive Income)之內,此將增加企業之損益波動性。因此,台灣企業在導入IFRS後,應對採公平價值所導致之損益波動有所準備。此外,IFRS要求企業應揭露與公平價值相關之資訊,包含其決定的基礎與評價模型…等。為因應公平價值之報導需求,我們建議企業應及早建置相關之評價資源與專業能力,以因應未來趨向公平價值報導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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